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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观音山之觉醒与觉悟—《天道》内涵照进现实

引子: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这是来自2008年电视剧《天道》中的一句台词,最能体现男主角丁元英的精神境界和智慧。近期里忙里偷闲,从网上搜来看了一遍,感觉还真不错。但此句涉及了耶教、道家与佛教,命题太大,非我之力所能解释清楚,只能大致将作者意图表述出来,不究对错。该剧改编自作家豆豆的《遥远的救世主》,被称为觉醒开悟之作,发表后受许多人热捧。作者主要意思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救世主,没有神,只有规律。遵从规律,规律就是道。掌握事实规律和自然法则。凡人也会成为他人眼中的“神人”。天道,就是要按规律办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天道》中还有一段关于“文化属性”的阐述,它分为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两种,前者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后者则是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世主的文化。所谓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

当然,其中还涉及到认知的问题。认知,几乎是人和人之间唯一本质的差别。对一件事情的理解和对行业的洞察,才是最本质的较量。通俗地讲,人只能赚你认知以内的钱,想赚认知以外的你只能期待救世主。

路遥说过:每个人都有一个觉悟期,但觉悟的早晚,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觉醒与觉悟,两者表面虽为同义,但应有层次之分,后者是在前者之后又有所悟,层次理应更高。故“醒而未悟”与“醒而悟之”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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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送走忙碌的国庆黄金周,即将迎来属于“观音山人”的年庆,不觉间,在观音山工作已近10年,观音山却已磨砺23载。回首往事,如题般有感而发。

观音山,简单而复杂。

简单来说,它就是全国首家民营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以一家民营企业去经营国家级森林公园,注定着它又是复杂而困难的。

观音山: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是指“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东观),它是作为管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粤观)的主体;广义则包含了“东观”、“粤观”、历史上人们对观音山公园的理解以及其周边相关景点一个统称。此文中,其意思可根据前后文内容做相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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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山所处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坐拥18平方公里山林,有世界上最大花岗玄武岩所制成的观音石像,受万众敬仰;它有着数不清的各种头衔和名号,年均入园游客突破百万,声誉响彻海内外。

然而,你无法想象…

它至今尚未实现全园正常通电。观音石像所在的山顶整个片区均靠公园自己发电,不仅损耗巨大,且隐患重重。

它备受摧残却苦于一直投诉无门。自2003年起,累计人为非法毁林近千亩(村民毁林自种荔枝树);另外,园内各种违章建筑林立(包括豪华坟墓、外租小型加工厂、私人农庄会所等);

它至今没有规范的停车场。附近村民常常强行拦截车辆,将其引入私人地方收取高额费用,游客怨声载道。

它新的总体规划迟迟不能落实。由于政府不作为、当地村委、村民不配合,导致公园相关的红线图档缺失、四界不清、林权不明,按规定公园新的总体规划本应在2017年就要完成,却迟迟得不到落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资格面临着被取消的巨大风险…

(欲了解更多观音山,详见相关报导

观音山有多难,可以看看以下近期内发生的两个例子:

一、观音山2022年6月2日向东莞市林业局举报非法的毁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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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以后,2022年9月6日,东莞市林业局以《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的形式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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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该处理意见书,观音山的法务经理大致发现如下问题(节选):

质疑该局的办事工作效率问题:一篇无发文字号的处理意见书,全文3页,不计字符空格,连同标题、称谓、结语在内约1100多字,里面竟然引用了约400多字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就是说回复余下区区的600多字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存在故意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和蒙骗人民群众的问题:

意见书第一条里所援引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条文,原句是:“…允许开展必要的、基本的生产活动,但不能再扩大发展。”回复函中故意将原来的逗号改为了句号,逗号后面的内容直接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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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见书接着又援引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通知(试行)》(自然资源发[2022]142号)条文。以下是我专门截图了原文与意见书的回复内容的对比:

A.意见书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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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知》原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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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原文的条款里有明确前提,重在“规范”和“管控”,对人为活动强调为“有限”,而非无度。而且原文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核心保护区内外的有限人为活动还作出了严格的区分,我们举报投诉的毁林地段均是位于风景名胜区,涉及核心保护区内范围,附近的石新社区大和村和仙泉水库尾段还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另外,林业局意见书所引用条文里的“允许”,并没有任何字眼规定了原住民就可以未经批准乱砍滥伐,也没有提及适用于“林地”。

故意忽略事实,使用错误数据得出结论:

意见书中第二条回复观音山“承包经营管理范围共约367公顷”,而实际上在2007年,广东省林业局批准观音山的总体规划范围是:东经114°05′16″至114°07′36″,北纬22°52′47″至22°54′59″,总面积为598.1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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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山心有不甘,按规定再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2022年10月10日收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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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像如此般毫无逻辑无根据、完全不负责任的复函,今后观音山还会收到更多。

另外,补充说明一下,因为这次意见书所提到的信访件(编号LX4419002022060251984)里有提到毁林的情况,有必要在此补充,观音在2014年专门聘请河北沧州一家有资质机构对当地村民在公园内通过毁林而建成的荔枝林进行了司法鉴定并测量统计,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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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说明,在2014年起,观音山因村民种植荔枝林毁林面积就已达到近千亩,时至今日,鉴于近期出现类似的毁林情况,由于东莞市林业局一直不作为,该面积势必会增加不少。

二、观音山于2022年4月21日向政府提出关于相关林权信息公开申请。

我将其过程整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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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有提到观音山因红线范围、四界、林权不明,已经延误了新的总体规划申报,不计之前,从今年4月开始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相关信息公开申请,从上图中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将这个“皮球”踢起来堪比国足,脚法足够“华丽”,结果就是进不了球。迫于无奈,观音山于2022年9月22日将上述情况如实反映至东莞市纪监委,投诉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能推卸及行政不作为,恳请依规核查相关情况,并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吕鹏局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查处。不曾想,结果却换来2022年9月30日樟木头信访办的一份《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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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年的折腾,换来此莫名其妙的答复,让人哭笑不得、心酸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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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我认为很有必要向东莞相关部门再次普及一下法律常识:

一、关于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和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三、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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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剧中,男主丁元英利用自己的学识和经验,专门成立“格律诗”公司进行布局,为当地贫困县王庙村提供帮助(扶贫),根据当地情况结合该村自身优势,选择了音响生产的行业,不断鼓励村民积极进取、不畏困难牺牲,最终实现了脱贫致富。最初找到丁元英帮忙的3个人虽然顺利成为“格律诗”公司股东,但是他们却是受“弱势文化”严重影响的代表人物,持着希望破格获取的心态,以为有高人相助,必能抱着大腿发大财;只可惜,由于自身认知上的局限,在关键时候迫于官司的压力,为保全自我而选择退出。未曾想,一切如丁元英所料,“格律诗”最终艰难打赢了官司。3人也因此悔恨不已,其中1人更是心生怨恨而产生报复不成,以跳楼方式悲惨收场。

回归现实,1997年,观音山所在的石新村村民通过自筹资金,着手建设观音山公园,后因经验不足、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该工程被迫中断。最终找到了如今观音山的董事长黄淦波先生接手。双方于1999年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后成立观音山公司负责经营森林公园,经过不懈努力,2005年12月观音山获原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国家森林公园(林场许准[2005]954号);2007年7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广东省林业局批准通过并组织实施(粤林函[2007]422号),一切正朝着美好方向发展。怎奈,还是由于各自认知水平的问题,加上当地营商环境的变化等因素,观音山开始与当地村民、村委会和政府产生利益冲突,关系逐渐恶化;2010年,在落马贪官刘志庚(时任东莞市委书记)及其贪腐集团指使下,石新居委会状告观音山,要求解除当年的联合开发合同与相关协议书;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4年后,最高院终审判定该合同与相关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公平和正义最终站在了观音山一边,观音山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丁元英与黄淦波,王庙村与石新村,“格律诗”与“观音山”,该电视剧的情节与观音山的现实竟是何其相似!

改革春风吹遍大地,万物觉醒。强势文化造就的强者先行觉醒富了起来;弱势文化造就的弱者却因后知后觉而期待救世主降临,希望通过破格获取也富起来;但是由于认知的不足,幻想不通过自己努力,靠歪门邪道、投机取巧的方式去获取回报,证明是万万行不通的。

东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凭借天时与地利,通过大量引入外商投资办厂兴工业,也利用了制度上的漏洞,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一时间GDP突飞猛进,震惊中外。但是,一座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文化建设的,物质丰富而精神空虚不利于后续长期、良性的发展。东莞作为新兴城市,文化底蕴本来不够深厚,整体的发展策略偏于“引外”而轻于“强内”。

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道,损不足而奉有余。

于东莞政府部分官员和当地村民而言,虽有天时地利,但受弱势文化影响深重,认知不足,所循人道,缺乏大局观,目光短浅,处处维护眼前既得利益,经常不按规律办事。是觉醒而尚未觉悟。

于观音山而言,得益于强势文化的指引,循天道,真正明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有着长远的规划和打算,致力于打造“千年名山”,造福万民;一切按规律办事,不畏艰难险阻。它不但觉醒,已然觉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观音山,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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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导链接:

今日头条:《毁林盖别墅、建豪华坟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乱象无人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6908624411293762060/

封面新闻:《从荒山到氧吧,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的二十三年》https://m.thecover.cn/news_details.html?id=9594132&channelId=null

中国财经网,《23年未全面通电 多方角逐下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何时能亮》http://m.gxfin.com/article/finance/default/default/2022-07-13/5846560.html

“公开申请”历时半年被踢回,企业合法诉求为何这么难?https://mp.weixin.qq.com/s/JERrEkRjz61IVdtOQySxhQ

香港商报,《東莞觀音山:二十年篳路藍縷成就最美的芳華》https://www.hkcd.com/content/2019-11/28/content_1167034.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中国经济网,《广东观音山:生态文旅全国样本是如何炼成的》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904/29/t20190429_31967442.shtml

内蒙商报网,《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规为何迟迟不能修编?》http://www.nmxw.wang/a/view/opinion/2021/0205/115676.html

陈埃落定,观《天道》后有感,作于观音山慈云阁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人民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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