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王女士称,她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兵曾是单位领导介绍的朋友。就是这位朋友,一而再再而三的虚构事实骗取王女士的财产,前前后后累计达五百余万元,其中最多的一次就是200万元。


一是2018年虚构承租北京一公司的商业楼进行转租与管理经营,能够很快转手回款,请求经济资助其东山再起,并将租赁合同交给王女士留存。

二是2015年张某兵欺骗王女士约200万元帮助解除其宝马车等物品的抵押,实则张某兵以“高利”借给北京一房地产公司。北京这家房地产公司还不上借款将生态园区租赁给张某兵,200万元借款折抵20年的租金。



张某兵除了在这三方面骗取王女士钱财外,还以各种理由,陆陆续续从王女士手里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形式骗走几十万元钱财。
张某兵的做法彻底消磨了王女士对他的信任,认为张某兵虚构种种理由骗取他的钱财。想明白后的王女士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南邵派出所报案。

王女士多次催促办案警官,警方以新冠疫情、证人分散、有经济往来、管辖争议等各种理由搪塞。这期间,张某兵剃个光头找到王女士,威胁称他不怕被告不怕坐牢已经剃光头等着,嚣张声称早己送钱送礼打点好了。
2024年初,王女士求助北京市市长热线12345,案涉警方回复为2023年3月30日受理案为刑事案件后,根据双方提供的交易证据,双方有资金往来且相关证人不在北京,造成取证困难,下一步将加大相关证人的寻找取证工作、核实案件事实。
王女士认为回复不符事实,首先是2020年受理立案为刑事案件,不是2023年。其次是张某兵向公安机关进行的虚假陈述的已经被证实,资金虽有往来随时可以逐一核对,证人也随时可以联系通知到,更何况张某兵已经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即老赖即失信人,王女士巨额损失被诈骗显而易见。截至目前,公安受理已经四年多了,违法超期办案,要求尽快办结,追回损失。

昌平警方惟有尽快办结这起“诈骗案”,挽回公民的经济损失,打击犯罪行为,以免更多公民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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