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兰陵县鲁城镇魏庄村的群众多年来一直持续不断的举报其村党支部书记魏永芳,当地镇纪委、县纪委等部门均受理调查,其部分违纪、违法事实已经查实,但是至今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理结果。
魏永芳出嫁到鲁城镇沈庄村与陈钦义结为夫妻。2010年魏永芳将户口从沈庄村迁回魏庄村,联同陈钦义等一家一起迁回魏庄村居住后主持村委工作,次年担任魏庄村党支部书记。其非法买卖土地、侵吞樱桃树补贴款、套取项目资金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被群众多次举报。
2019年临沂市纪委监委巡视组根据群众举报进驻魏庄村,15日在鲁城镇经管站查实魏永芳伪造及虚假账目。2020年5月,魏庄村群众向山东省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投诉后,转至兰陵县及鲁城镇调查。先后回复称6月1日、7月8日、8月6日告知调查结果,但是至今没有调查结果。
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事情如下:
1、魏永芳2008年违反计划生育法超生三胎,其在入党时进行瞒报。对此镇纪委回应称,其入党时没有瞒报,就是报的三胎,进一步称超生三胎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三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还能顺利入党,试问这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鲁城镇吗,执行的还是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吗?
2、2017年,魏永芳出让给魏传伟9亩土地建设服装厂,前前后后倒卖土地20余亩。所收取的土地款去向不明。对此镇纪委表示不属于他们管辖,举报群众更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监管和查处。
3、2013年,魏庄村种植樱桃树149.5亩,按照专项扶持资金500元/亩的标准,补贴资金近7.5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应该发放到户,实际上种植户一分钱也没见。镇纪委称,此款全部支付了树苗款。事实上,树苗全部由鲁城镇林业站采购分配给各村。经核实,魏永芳购买了200余棵,一棵5元钱。在期间,入账9300元的人工费,镇纪委落实2000多元,其中的7000多元去向不明。村里打井浇灌樱桃树,村里账目公布支出36000元,镇纪委落实实际支出26000元,多支出的10000元去向不明。
4、2017年,按照上级政策,魏庄村开始旱厕改造,魏永芳上报了118个,一个拨款270元。纪委调查期间仍有20多个没有建设。按照国家政策,不需要群众出钱。但是魏永芳要求群众自己负担沙子、水泥等建筑材料。
5、2013年架设孙村至下村的高压线,占用魏庄村14根线杆用地补偿20000元,镇纪委落实4000元补偿农户,余款不知去向。魏庄村架设路灯,鲁城镇无偿提供12根线杆,魏永芳报账42000元。镇纪委至今未查实。
6、魏庄村硬化环山路占用村民土地,魏永芳支取补偿款68600元,发放给村民32000元。镇纪委调查称余款3万余元给了已经能嫁给玉皇庙村的亲妹妹。村民不明白,魏永芳的亲妹妹凭什么享受占地补偿。
村民称,鲁城镇纪委在调查中避重就轻,在要求继续调查时表示只能查到这样了。即使面对已经查实的问题也迟迟不予处理结案。镇纪委还告诉村民,现在已经转交县纪委在调查处理。村民找到县纪委,县纪委称具体调查的是镇纪委。县、镇两级纪委踢皮球,村民都不知道去找谁要结果了。群众反映的情况,相关媒体人员的得到了印证——镇纪委处理结果找县纪委。
现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在即,山东省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政治可靠、真心为民、实干担当、公道正派、本领过硬标准,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村民反映的魏永芳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和处理结果,势必影响该村的两委换届工作。
转自:https://www.163.com/dy/article/G447LNB00512RH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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